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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(New eID)之照片,請民眾於接獲全面換證通知單後,再行拍攝數位相片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3-08 16:01 承辦單位: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

    ◎依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第8條規定,全面換證應使用本人最近「6個月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」之數位相片。
    ◎請民眾「依戶所排定全面換證期程,並於接獲換證通知單後,再行拍攝數位相片」,以符合照片為6個月內所攝之規定。

    類別:戶政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09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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