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依「國籍法」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許可歸化之新住民,可用「申請入學」方式繼續銜接我國高等教育,以確保其就學權益。115學年度共有70所大專校院參與招生,升學管道更加友善多元了,歡迎符合資格的新住民朋友把握機會,勇敢追夢
相關招生訊息請逕洽各學校,或教育部相關承辦人 一般大學:高等教育司-劉小姐-02-7736-6714。 技職校院:技術及職業教育司-林先生-02-7736-585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