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續114年服務方式,
本市各戶政在特定節假日不受理預約結婚登記、申請資格也有限縮,
有需求的新人們記得先留意喔!
➤服務對象
☛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
☛非本市市民結婚同時辦理遷入登記者
➤服務時間
☛每星期六下午、星期日全日
☛元旦(1/1)當日、 國慶日(10/10)當日(僅限當日)
➤不提供服務之期間
☛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(含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教師節、中秋節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行憲紀念日)
☛與元旦、國慶日相連之連續假期
☛母親節(五月第二個星期日)
☛父親節(如適逢星期六或星期日)
☛選舉日(含選務造冊基準日、投票日)
☛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(依市府或本所公告)
➤提醒您:
結婚新人也可以提前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至戶政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