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提醒您!設籍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8-11 10:19 承辦單位: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

    提醒您!設籍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    如有疑問,請洽中央健保署各分區業五組或諮詢專線0800-030-598;
    手機請撥02-4128-678。

    類別:最新消息
    上版日期:109-08-11
    • 相關圖片
      1. 1090811全民健保宣導
      2. 1090811全民健保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