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民眾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 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 以免受罰
另外,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(地區)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,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:https://www.baphiq.gov.tw/ws.php?id=107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