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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搬家了嗎?確定入住後別忘了到戶政辦理遷徙登記!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8-12 15:38 承辦單位: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

    🏠搬家了嗎?確定入住新家後,
    別忘了到戶政辦理遷徙登記🏃‍♀️🏃‍♂️🏃

    遷徙為事實行為,應以「居住事實」為依據,
    不論是已搬家,或是原房屋已拆除滅失,
    都請儘速至新家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‼

    若如無居住事實,僅為某特定目的虛報遷徙
    倘經查證屬實,將撤銷該登記,並依戶籍法處以3千元至9千元罰鍰💸💸💸;特殊狀況下更可能涉及刑法罪責😱‼

    請務必留意,🚫切勿虛報遷徙🚫

    類別:戶政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3-0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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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11308遷徙是事實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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