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內政部公布自111年12月5日起,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申請下列戶籍登記項目: (一)在國內現有戶籍者之終止委託監護登記:以委託人為申請人,如委託人及受託人合意終止委託監護者,以受託人為申請人。 (二)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,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終止結婚成立或裁判終止結婚確定之終止結婚登記:以當事人一方為申請人。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