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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切勿因特定目的虛報遷徙,恐將觸法受罰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11-24 12:02 承辦單位:高雄市旗山戶政事務所

    📢請依居住事實申報遷徙登記🏠
    切勿因特定目的🚫虛報遷徙🚫,小心觸法受罰!

    遷徙以事實認定,
    請確有居住事實🏠後再辦理遷徙登記。
    無居住事實,而僅為某特定目的虛報遷徙
    倘經查證屬實,將撤銷該登記,並依戶籍法處以3,000元至9,000元罰鍰💸💸💸
    特殊狀況下,更可能涉及刑法罪責(例如妨礙投票正確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)😱😱😱
    請務必留意,切勿以身試法☠️

    類別:戶政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2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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