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日起,啟動秋冬防疫專案,再次宣導,民眾進入以下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:
1.醫療照護 2.大眾運輸 3.生活消費 4.教育學習
5.觀展觀賽 6.休閒娛樂 7.宗教祭祀 8.洽公 ※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